法人治理结构的缺陷与我国《公司法》关于恶意收购的规定
公司管理层发起恶意收购的动因是多方面的,而其中很多是与公司财富的增加和股东利益的改善相背离的.因此,如果没有相对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约束管理者行为,恶意收购将有可能导致公司财富与股东利益的损失.在我国法人治理结构尚不十分健全的情况下,<公司法>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对恶意收购的鼓励可能是不适当的.
恶意收购、公司法、法人治理结构
F271(企业经济)
2010-05-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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