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税会差异的比较与协调
新会计准则实施后,我国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的会计制度实现了与国际趋同,但与税收法规的分离程度呈扩大趋势.协调差异的政策建议包括:采用更精确的来到期责任准备金评估方法;调整IB-NR的固定比例税前扣除做法;完善理赔费用准备金和保费不足准备金的税法规定;给予总准备金一定的税收优惠.
非寿险业务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会计制度、税收法规
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B282
2009-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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