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339.2007.04.020
对物业税公平功能的思考
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因而在理论上具有调节贫富差距的公平功能.但实践中物业税能否发挥该功能,取决于其税负归宿是否具有累进性.在当前我国贫富差距持续拉大、现行税制体系公平功能缺失的背景下,应充分重视物业税的公平功能.以下政策建议将有助于物业税公平功能的发挥:将土地价值与房产价值合并为物业税课税对象;统一内外资企业房地产税制,实现平等国民待遇;扩大物业税征税范围;实行"双轨制"税率;统一以市场评估价值为计税依据.
物业税、公平、贫富差距、双轨制
F810.424(财政、国家财政)
2007-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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