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税务机关代位权的实现
税收代位权制度是税法对民法债权保全制度的移用,税务机关实现代位权不仅要符合合同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更要结合税收债权的特点,充分考虑税收债权的优先权和税收征收行为的行政性特点,确定其实现的条件、期限、方式和途径.
税务机关、税收债权、行政征收、代位权
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陕西省教育厅资助项目
2006-08-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8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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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税收债权、行政征收、代位权
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陕西省教育厅资助项目
2006-08-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89-92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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