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339.2005.02.018
市场份额不应是认定垄断的惟一标准
我们习惯于根据市场份额的大小判断垄断是否成立,而事实上"市场"是个弹性概念,需要放到特定的市场结构当中,结合消费者的选择余地、产品的需求弹性、潜在竞争及技术创新等因素加以考量才具有意义;判断垄断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搜寻竞争者的过程.
垄断、市场份额、竞争
D922.29(中国法律)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6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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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9339.2005.02.018
垄断、市场份额、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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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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