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339.2004.03.016
我国生态税费问题分析及对策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目的的税收体系,存在着诸如保护生态环境的主体税种缺位、现行制度立法层次低、设计税种时环保因素考虑不够、优惠形式单一等问题.建议开征专门的环保税,改革相关税种,构建以环保税为核心,以相关生态税种和生态税收优惠措施为辅助的生态税收新体系.
生态税收、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税、生态税收优惠
F810.424(财政、国家财政)
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基金10532001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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