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339.2003.06.013
论国外投资中设立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进行国外投资时,设立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税收待遇不同,二者各有利弊.从税收筹划的角度看,投资初期宜设立分支机构;投资稳定盈利时,则需考虑税负的因素,视具体情况而定.企业收回投资时,进行税收筹划应考虑以下几方面问题:收回投资时处置财产的收益由哪国征税;东道国对转让财产的资本利得的税务处理;转让股权和出售常设机构所需要缴纳的其他税可能不同.
税收筹划、分支机构、子公司
F810.423(财政、国家财政)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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