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339.2002.06.005
论逃避追缴欠税罪认定中的几个问题
追缴欠税是法律赋予税务机关的一种税收强制职能,该项权力的行使经常会受到纳税人的破坏,刑法为了杜绝该类行为的发生,规定了逃避追缴欠税罪.只有当纳税人非法拖欠税款并实施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行为,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时,才能依法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
逃避追缴欠税罪、法定犯、结果犯、纳税担保
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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