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339.2000.02.004
浅论税收竞争
税收竞争的产生源于辖区政府为最大化提供公共物品而引致的收入最大化行为与居民的“搭便车”行为的理性行为双方的冲突。它是一把双刃的剑,从居民的角度出发,税收竞争可以限制辖区政府对公共权力的滥用,导致政府剩余趋近于零,从而增进居民的效用;从辖区的角度出发,税收竞争会吸引其他辖区资源的流入,从而促进本辖区经济实力的增长。不过,税收竞争本身也有负效用,必须采取一定方式矫正其外部性。
税收竞争、纳税者剩余、政府剩余、输出税负
F810.423(财政、国家财政)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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