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339.2000.02.003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税收影响
在现代税收的两个重要原则——效率与公平原则中,我国强调的是前者,主张“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当前,我国税收制度、税收政策的选择就是这一指导思想的具体表现。1994年的税制改革选择增值税为主体税种,体现了效率优先;而税收调节收入功能的弱化则说明我们对税收公平原则的背离;我国宏观税负水平的下降和强调效率原则有关。
效率原则、公平原则、主体税种、贫富差距、宏观税负
F810.422(财政、国家财政)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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