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视角下的汉唐时期赋税制度变迁及启示
汉唐时期,我国建立了以"人丁为本"的赋税结构,从汉代的"轻地重人"政策逐步发展到唐代中前期按丁计征的租庸调制.这种赋税结构虽然能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促进小农经济发展与培植国家税源,但在收入分配上存在诸多负面效应.为此,统治者不得不采取各种纠偏措施试图纠正这些负面效应,"斟酌贫富"和"调均贫富"成为这一时期赋税制度变迁的主线之一.总结历史经验,直接税体系的建设和发展,不仅在于私人部门向公共部门让渡部分经济利益,更是对整个社会公私关系的动态调整,包括家庭在内的微观经济主体的边界、规模和结构都会随着税制变迁而发生深刻变化.税收政策能够有效调节收入分配的关键至少有三:一是有利于人口适度增长和家庭规模优化;二是有利于劳动力与土地等生产资料的合理配置和有效结合;三是有利于提高全社会成员的抗风险能力.
收入分配、赋税制度、均平思想、人头税、直接税
F270.7;F812.42;A84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BJY212
2022-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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