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税务行政诉讼中经验法则的适用
经验法则作为“替代性”事实的推定根据,为厘清税务行政诉讼应税事实提供了补充渠道.由于缺乏明确的适用规则,且兼具抽象性与隐蔽性特征,其司法适用难免心证滥觞之非.为纾解经验法则在交易实质判定中的现实困境,有必要匡正经验法则的概念定义;通过因果规律的诠释和法律证明责任理论的肯认,论证其对应税行为性质的证明价值;借助推论规则和陈述形态的勘验,梳理经验法则税案适用的推理逻辑.同时,以税收法定原则为指引,以证据规则为约束,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和理由公开规则为制度保障,对经验法则在税务行政诉讼中的适用予以指引.
税务行政诉讼、经验法则、税收法定原则、证据规则
D915.2;N031;F27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7BFX103
2021-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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