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税收协定问题研究
本文阐述了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税收协定的积极作用,分析了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我国应根据与沿线国家的经贸关系及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的多边公约(以下简称《BEPS》的多边公约)、修订现有税收协定中的相关条款并加快与其他沿线国家谈签税收协定等方面的建议.
税收协定、“一带一路”、“走出去”、《BEPS多边公约》
F810.42;D922.22;F74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6BGJ011
2018-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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