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指标下促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税收政策完善
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是探索绿色发展的有益尝试.本文基于OECD发布的绿色发展指标,分析了我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税收政策现状.研究发现,当前我国与经济增长绿化度相关的税收政策缺乏系统性;与资源环境发展潜力相关的税收政策乏力,效果有限;与生活质量的环境因素相关的税收政策滞后于居民生活水平的发展要求;与可持续发展和公平相关的税收政策与地方优势资源结合不紧密.故而,应多管齐下,完善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税收政策:其一、科学构建多维度的绿色导向税收体系,明确各税种定位,优化各税种的功能,以四个维度优化升级;其二、根据各示范区产业特点和资源潜力,鼓励先行先试,加快税制改革,整合现行税收政策,减税降费.其三、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权,促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建设.
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税收政策
F812.42;F205;F12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2018-05-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8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