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务企业所得税流失的案例警示
一、基本案情2012年6月,A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合作,并签订增资协议,增资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整,其中部分为增加注册资本,其余转增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A公司作为B公司的股东,并持有16.02%的股权.2014年5月,A公司与B公司原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A公司将所持B公司股权转让给B公司的原股东,转让价格7.02亿元.
2016-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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