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基层税源建设问题探析
本文分析了“营改增”后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最优方案,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基层政府的税源组合框架.本文认为,在宽税基财产税尚未成为重要税源的现实条件下,基层政府税源建设需要走适合国情的“中间道路”.同时建议将增值税(零售环节)和消费税(零售环节)作为基层政府的主体税种,其他税种作为辅助,这一组合不仅可为基层政府提供充足税源,更可优化基层政府行为;从长期看,财产税应在基层税源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
营改增、事权、事责、基层税源、收入划分
本文同时为北京市教委高校“青年英才计划”资助项目“我国房产税改革的中长期战略”、国家社科重大项目“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财税机制与制度研究”13&ZD031;中财—鹏元地方财政投融资研究所的研究成果
2013-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