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采矿行业税收负担水平研究
本文测算了我国采矿行业2004~2008年的总体税负率以及增值税、所得税和资源税税负率,并将其与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的税负率进行了比较.结果发现:2004~2008年,采矿行业的总体税负率均大于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采矿行业的增值税税负率略大于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两者均远大于制造业;2004~2007年,采矿行业的所得税税负率小于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采矿行业的所得税税负率大于制造业约2.7个百分点,两者均远小于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2004~2008年采矿行业资源税税负率分别为0.92%.0.95%.1.07%.1.10%和0.87%.
采矿业、税收负担、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
F8(财政、金融)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09JZD0019
2011-04-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4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