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偷逃税行为的行政处罚与刑事责任追究之区分与衔接
涉及犯罪的税收违法行为,既是税务行政处罚的对象,也是刑法修正后逃税罪的制裁对象;税务行政处罚与刑事责任追究在实体规定与程序操作上既有区分,又相互衔接.本文以偷、逃税行为系不纯正的行政违法行为这一理论为基础,从行为主客观两个方面对偷、逃税的实体规定作探讨;从行政处罚与刑事责任追究的程序衔接方面作阐述.
不纯正行政违法行为、偷逃税、行政处罚、刑事责任追究
F8(财政、金融)
2010-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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