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与固定资产相关的所得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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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与固定资产相关的所得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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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增加核算的特点是:除接受捐赠和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外,其他情况下,凡增加固定资产时,均直接作为本期的支出或者冲减专用基金--修购基金处理.这样就可能会影响事业单位的经营结余和事业结余的计算结果,从而影响事业单位的所得税.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减少核算的特点是:减少固定资产时所发生的变价收入和有关的清理费用,在会计上不作收入和支出处理,而是将其作为增减”专用基金--修购基金”处理,但按照税法规定,应将其调整计税.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固定资产、专用基金、修购基金、处理、税法规定、收入、结余、接受捐赠、核算、所得税、盘盈、经营、计算、费用

F8(财政、金融)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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