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规范化和相对独立的地方税体系
@@ 一、地方税与地方税体系的界定地方税是指根据预算体制安排确定、收入归属地方政府的税收,较早的税收辞书一般持这种观点.从这个初始定义可以看出,”地方税”并非是一个伴生于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而产生的新概念.考察”地方税”的渊源,笔者认为,从1988年财政部决定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筵席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奖金税、工资调节税和建筑税等税种的收入划为地方财政收入起①,便有了符合”初始定义”的地方税.
构建、规范化、地方税体系、收入归属、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调节税、财政收入、车船使用税、体制改革、体制安排、税收、集市交易、个人收入、地方政府、印花税、筵席税、屠宰税、分税制、房产税
F8(财政、金融)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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