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税:我们如何陷入这一迷局,又应如何摆脱困境?
向数字服务提供商征收所得税的提案在OECD和许多国家来势迅猛.这些提案大体上都颠覆了一个世纪以来国际税收的实践,却没有明白无误地解释为什么要这样做.市场国长期以来都希望以来源地为依据,获得更多的税收,数字税的提案正中其下怀.但是,希望从非居民企业取得更多的税收收入,并不意味着各种拟议中的税收在设计上具有正当性、在管理上具有可操作性.本文将探讨OECD数字税提案在基本原理方面的缺陷,并建议考虑对数字化公司接收入总额征税.
数字税、按净额征收的所得税、按总额征收的税收
F812.42(财政、国家财政)
2020-09-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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