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公平主导下的税法解释:基于利益衡量视角的分析
税制公平是现代税收正义的基本要求.在法益结构转型的当下,伴随国家与纳税人二元主体结构优先级转换,税收公平亦被赋予新时代意涵.税制公平从单纯追求狭义立法层面公平,扩展到税法解释层面.税制公平主导下,税法解释应当秉持纳税人本位的解释立场,在此基础上,将利益衡量的法解释方法嵌入到税法解释方法路线之中,以期从应然和实然两个层面借助税法解释方法推进公平税制的建构.
税制公平、法益结构、税法解释、纳税人本位、利益衡量
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社会科学重点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
2020-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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