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跨境税收争议解决机制的若干对策
当前,就中国解决跨境税收争议的国际机制而言,相互协商程序处于完全主导地位,然而数据显示,该机制的运行效率偏低,未决案件数量具有明显上升趋势.有鉴于此,根据国际上相关的“最低标准”和“最佳实践”完善相互协商程序机制固然要紧,引入约束性税收仲裁机制以克服相互协商程序的“有敦促无强制”的固有缺陷也实属必要.
跨境税收争议解决机制、相互协商程序、约束性税收仲裁
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2020-06-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