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法下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年度申报浅析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新个人所得税法下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年度申报浅析

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经过第七次修正,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此次修正的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个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入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应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2020-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5-2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国际税收

1006-3056

11-5647/F

2020,(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