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留抵退税的国际借鉴
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也称增值税超额进项退税制度),是指纳税人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超过了当期销项税额,税务机关就超额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的一项制度.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均采用超额进项退税制度.我国为了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决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由于该制度正处于试行阶段,大多数纳税人反映,存在着门槛过高、期限较长、比例偏低、范围偏窄等问题.为此,本文结合我国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国际通行做法,进一步提出改进建议.
增值税、留抵退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
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2019-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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