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适用税收协定问题浅析
合伙企业在有些国家被视为税收透明体,而在有些国家被视为负有纳税义务的实体.当税收协定缔约双方看待这一问题的视角存在差异时,所得应被视为合伙企业的所得还是其背后合伙人的所得,如何享受协定待遇等一系列问题就会产生.本文讨论合伙企业在我国适用税收协定的具体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合伙企业、税收透明体、税收协定
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2018-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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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税收透明体、税收协定
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2018-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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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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