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事先裁定的理论基础和制度考量
以纳税服务面貌出现的税收事先裁定,其本质是在税法适用与解释中发现并填补税法规则漏洞,并对未来预期交易做出税收构成要件认定.该制度在中国确立,必须基于两个理论基础:一是税法行政解释权不得放弃也不得独享,在税收法治的语境之下,服从税法解释权共享原理;二是为预防税法解释权泛滥专断,事先裁定制度必须与开放税收司法同步推进,并内设税务机关总法律顾问制度,以管控税法行政解释质效,使税收法治名至实归.
事先裁定、税法评价、国家治理、税收司法
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2018-04-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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