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征管制度国际比较与中国关税法立法
关税征管程序制度是关税法的核心立法内容.2017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全国海关要通过建设风险防控中心和税收征管中心,①实现“一次申报、分布处置”与企业“自报自缴”.如何有效回应当前我国关税征管改革的实践需要,积极借鉴各国关税征管改革和立法经验,实现关税程序制度的创新与拓展,更好地发挥现代关税征管制度在监督征税权、保障纳税人权利、提升征管效率方面的重要功能,成为本次关税立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国际比较、征管制度、中国关税、关税法
F812.42;F745.0;D922.222
世界银行中国关税立法国际比较研究项目;世界银行欧盟关税法律制度研究项目;财政部关税立法国际比较研究项目;海关总署国际司欧盟海关法翻译与比较研究工作项目;中国政法大学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央财经大学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项目
2017-08-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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