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税法中裁定规则的应用及启示
美国税收法律渊源中,有两大类行政规范性文件承载着裁定理念:一是由国内收入署(IRS)针对个别案例、应纳税人请求、在经济业务发生之前有偿做出的信函规则,仅对其中提及的纳税人有效;二是由更低级别行政主体做出的决定信函,其多数属于对已发生经济事项的裁定.这些裁定案例在美国税法体系有着灵活解决税法适用问题、使纳税人涉税业务后果更具可预测性、为更高级别税法修订完善提供源泉等作用.这对我国引入“预先裁定”制度具有现实的参考价值.
税收、法律渊源、裁定、事先、美国
F812.42(财政、国家财政)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4CJY062
2016-06-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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