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BEPS——从规则接受者到规则撼动者(中)
(接上期)
3.滥用型交易.
在以下情况下会发生境外间接转让:最初在中国投资的投资者打算处置其在中国的投资、发生跨境合并和/或收购,以及集团内部出现重组.在这方面,中国国家税务总局(SAT)文件针对滥用型转让和安全港,提出一些指导原则.
缺乏合理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并导致规避中国税收的间接转让,将成为有关规定适用的对象.具体而言,相关交易情形包括:(1)转让方是非居民企业,也就是说受让方可以是中国居民或非居民;(2)其股份被转让的公司(即“中间企业”)拥有“中国应税财产”;(3)实际的交易与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相同或相近;(4)交易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
规则接受者、beps
D903;F810.42;F273.4
2016-04-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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