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强制执行主体问题研究——对税务机关自执行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行模式的反思
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中对税务行政强制执行在税务机关以及人民法院之间的分配不尽科学,实践中造成一定困扰,应在《税收征管法》新一轮修订之际解决这一问题.建议《税收征管法》设立一般条款,规定税收强制执行权原则上归税务机关,例外的由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税务、行政强制执行、主体
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2015-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6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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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强制执行、主体
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2015-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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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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