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跨境转让域名税务处理的分析
本文分析了将域名转让定性为无形资产转让、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的可能性,以及三种定性情况下如何对跨境支付的域名转让所得征税.建议税务主管部门尽快完善相关法规,减少征纳双方对跨境域名转让所得如何征税的争议,增加企业经营的确定性.
域名转让、无形资产转让、特许权使用费
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2015-04-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6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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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转让、无形资产转让、特许权使用费
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2015-04-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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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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