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企业重组所得税政策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4年12月25日和2014年12月31日联合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 10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 116号),扩大了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适用范围,对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给予了递延纳税政策,进一步支持企业兼并重组,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下面笔者对上述两个通知进行简要评析.
2015-04-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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