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视点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主编视点

引用
中国税务机关打击国际逃避税的行动紧锣密鼓.国家税务总局继去年底推出《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又于2月3日发布了《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简称“7号公告”),对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财产适用一般反避税规则的范围等做出明确规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吸引了大量外资.境外投资者对中国的投资,除了采取直接投资方式,采取间接投资方式的也不少见——即先在境外设立中间控股公司,再由境外中间控投公司投资和持有中国公司股权和资产.与之相对应,境外投资者将其投资退出中国市场的方式或调整投资布局时,亦有直接转让和间接转让两种不同形式.而我国现行税法对境外投资者的直接转让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对间接转让所得因不能认定为归属于中国境内机构、场所所得或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由此,一些境外投资者亦即非居民企业就将直接转让包装成间接转让,规避缴纳我国企业所得税.

2015-04-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国际税收

1006-3056

11-5647/F

2015,(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