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功能定位的几个关键问题
在房地产税功能定位的认识上,本文提出了需要加以重视的几个问题:第一,对于国际经验要进行分类吸收,不同类型的房地产税税制体现了功能定位的不同考虑;第二,保有环节按年征收的房地产税不应该承担过多的调节功能,其主要功能应该是为基层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融资,而调节作用可以通过流转环节的房地产特别税收实现;第三,房地产税重要性的体现,即占地方税收收入的比重不是绝对的,而是与地方政府的职能密切相关.
房地产税、功能定位、土地出让
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2014-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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