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情报交换涵义初探
本文将税收情报交换的涵义界定为形式的两类性、主体的两重性或三重性、性质的交叉性、目的的双重性和范围的延展性五个方面.其中,性质的交叉性又体现为立法权与行政权的交叉、公法与私法的交叉、国际税法与国内税法的交叉以及实体税法与程序税法的交叉四个方面.
税收情报交换条款、税收情报交换协议、性质交叉性
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作者主持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项目和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2011B208"海峡两岸税收程序法律制度比较与协调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2014-03-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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