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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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

引用
@@ (接上期) 本通知所称的证券机构,包括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其中,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个人应纳税额,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依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供的数据负责对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证券账户为单位进行预扣预缴.纳税人对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计算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可持相关完整、真实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清算申报并办理清算事宜.主管税务机构审核确认后,按照重新计算的应纳税额,办理退(补)税手续.

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上市公司、财政部、证监会、限售股、联合发布、有关问题、进一步

F8(财政、金融)

2011-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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