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3056.2007.08.015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税法中的运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确立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规定当股东滥用公司控制权,利用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时,由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本文从实践出发,论述了公司法人人格制度滥用在税收领域的表现、在税法中引入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并就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税法中的应用进行了探讨.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税法、有限责任
D9(法律)
2007-09-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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