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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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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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于2006年11月6日发布<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申报的5种情形,以及申报内容等相关操作办法.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申报的5种情形包括: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税务机关、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通知、自行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中国、应税所得、薪金所得、操作办法、国务院、境外、境内、国税、工资

F81;TP3

2007-05-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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