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骗税税收行政法律的界定——兼评一起出口退税主体是否合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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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6-3056.2006.11.015

出口骗税税收行政法律的界定——兼评一起出口退税主体是否合格案

引用
@@ 引言 退税主体是退税首先要明确和界定的环节,不仅事关纳税人的切身利益,而且更能影响到国家宏观政策的执行和调整,对产业和地区经济发展也产生重要影响.本文通过对笔者实际参与检查的一则案例的剖析,纠正当前普遍存在的对退税主体和相关政策的曲解,便于企业规避税收风险和税务机关更好的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同时对涉及出口骗税税收行政法律的界定提出建议,希望引起出口企业和税务机关的高度重视.

出口骗税、税收法律法规、行政法律、出口退税、税务机关、国家宏观政策、相关政策、税收风险、切身利益、出口企业、经济发展、纳税人、剖析、检查、地区、产业、案例

221

F8(财政、金融)

2007-04-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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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税务

1006-3056

44-1283/F

221

2006,2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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