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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6-3056.2006.07.024

应计未计成本费用永远不得在税前扣除吗?

引用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1996]79号,以下简称"79号文")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以下简称"应计未计成本费用"),不得移转"以后年度"补扣.对于上述规定,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的理解:

成本费用、企业所得税、企业纳税、扣除项目、财政部、折旧、通知、税务、实践、国家、财税

F8(财政、金融)

2006-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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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税务

1006-3056

44-1283/F

2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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