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出售住房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的质疑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6-3056.2006.06.027

对出售住房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的质疑

引用
@@ 为促进我国居民住宅市场的健康发展,鼓励个人换购住房,《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以下简称"278号文")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

出售、住房、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住宅市场、购房、市场价、纳税人、建设部、财政部、通知、税务、免税、居民、健康、价值、国家、财税

F8(财政、金融)

2006-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8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涉外税务

1006-3056

44-1283/F

2006,(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