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3056.2006.04.017
关于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若干问题的探讨
@@ 再投资退税属于鼓励外国资本投资的一项税收优惠,<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外税法>)第十条对退税条件的限定是: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并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直接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外商投资企业、资本投资、企业所得税法、人民共和国、注册资本、税收优惠、利润
F8(财政、金融)
2006-07-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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