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3056.2006.01.020
关于间接出口税收问题的思考
@@ 间接出口,是指进料加工项下的产品或半成品不直接出口而结转给另一承接进料加工企业再加工后出口.海关对经批准的企业进料加工项下半成品结转办理保税结转手续,深加工企业承接的半成品予以全额保税,这种保税货物在不同企业之间的结转业务,海关称为"结转加工"或"转厂加工".对这种业务,调入地海关视同进口;调出地海关视同出口.而且由于转厂加工业务均收取外汇,外汇管理局也视同出口业务.因此,税务部门对其发票管理也比照出口货物办理,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出口发票.
间接出口、进料加工、结转、半成品、出口业务、加工企业、海关、增值税专用发票、保税、直接出口、外汇、税务部门、出口货物、发票管理、不同企业、再加工、管理局、全额、进口、产品
F74(国际贸易)
2006-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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