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3056.2005.10.004
关于纳税评估的几点理论思考
纳税评估的主要方式为推定税收法律事实,法理与法据决定了其存在的理由和法律效力,在现有法律制度背景下,我国纳税评估应转换为<征管法>规定的"核定征收"法律语言范式.由于推定本身并不能保证所构建事实法律上的正确、惟一,纳税评估的过程规则就显得尤为关键,思想方法也同样重要.要求我们开放思维、更新理念,对多元法律价值排序选择,在多方利益冲突中寻求平衡.
税收管理、纳税评估、规则、方法
F810.422(财政、国家财政)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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