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3056.2005.09.021
估价入账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 <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规定,企业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概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暂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成本,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在年度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并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作为调整当月的成本、费用处理.
估价、固定资产、使用状态、竣工决算、实际成本、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资产成本、计提折旧、价值、工程概算、成本调整、造价、建造、费用、处理
F8(财政、金融)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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