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3056.2005.08.019
中外合作企业合作期满固定资产归中方所有的涉税分析
@@ 基本案情
某公司是一家于1984年成立的中外合作法人企业,主要经营加油站业务.公司章程规定:中方出土地,外方出资金,公司盈亏四六分成,公司经营期满后加油站所有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现公司下属一个非独立核算加油站经营期满,按规定加油站所有资产将移交中方管理.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4月30日终止经营,注销税务登记,清理移交各项财产.由于固定资产统一在总公司账册上记载,公司在向中方移交财产时作了营业外支出处理.
中外合作企业、合作期、固定资产、加油站、经营期、移交、营业外支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核算、终止经营、税务登记、公司章程、法人企业、财产、总公司、资金、账册、盈亏、业务、土地
F7(贸易经济)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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