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3056.2005.07.006
关于泛珠三角区域税务合作的思考
@@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是我国区域经济合作的重大创举
(一)区域概况
泛珠三角区域具体范围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省区以及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简称"9+2".该区域是我国第一个也是迄今为止最大的一个经济合作区域.内地九省区的区域面积200.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20.9%;人口4.5亿,占全国的34.8%;2003年生产总值38846.3亿元人民币,占全国的33.3%.同期香港的生产总值为13676亿港元,澳门的生产总值为634亿澳元.在国际上比较,区域整体面积相当于日本(38万平方公里)的5倍;人口为俄罗斯(1.5亿)的3倍,超过欧盟地区(4.5亿);区域经济总量达到6526亿美元,超过印度(5120亿美元),接近加拿大(7621亿美元).
泛珠三角区域、税务合作、生产总值、区域经济合作、美元、特别行政区、香港、人口、区域合作、欧盟地区、面积、经济总量、澳门、人民币、加拿大、俄罗斯、云南、印度、四川、日本
F8(财政、金融)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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