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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6-3056.2005.05.015

江苏白酒企业呼吁取消从量消费税

引用
@@ 2001年5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调整了酒类消费税的征收办法和税率.在原从价征收的基础上,再对每斤白酒从量征收0.5元的消费税.该政策初衷是扶优、扶强、做大白酒规模企业,遏止、打击小酒厂或地下手工作坊,规范行业管理,优化白酒市场.但是,根据笔者了解,该政策执行3年多来,非但没有将小酒厂从市场中挤走,反而使其依靠该项政策,抢占了大众消费市场.相反,生产中低档白酒的规模企业却面临微利或亏损境遇,步履维艰.严峻的现实与出台该项消费税政策的初衷大相径庭,是该到了重新审视、改革或者取消的时候了.

江苏、白酒、企业、消费税、税政策、消费市场、征收办法、行业管理、手工作坊、酒厂、酒市场、财政部、优化、税务、税率、生产、审视、亏损、酒类、境遇

F8(财政、金融)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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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3056

44-1283/F

2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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