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收协定谈判工作文本第12条的修改、解释与适用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6-3056.2005.03.011

我国税收协定谈判工作文本第12条的修改、解释与适用

引用
我国目前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都是以我国1996年2月制定的税收协定工作文本作为范本谈判签订的.随着国际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该工作文本的部分内容已明显滞后于新形势的需要,尤其是其未能反映跨国电子商务活动的广泛开展.有鉴于此,我国双边税收协定工作文本第12条即有关"特许权使用费"的内容,也应适应新形势作出相应的修改.

税收协定、协定范本、特许权使用费、电子商务

F810.422(财政、国家财政)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40-4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涉外税务

1006-3056

44-1283/F

2005,(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